消防處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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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係隸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之一紀律部隊部門。消防處有各級消防救護人員8,675名同文職人員676名,總共有9,351人。
現時消防處處長係郭晶強,佢亦都係消防處嘅最高指揮,直接向保安局局長負責。
目錄 |
[編輯] 理想、使命同信念
[編輯] 理想
- 為香港市民服務,令到香港成為安居樂業嘅地方。
[編輯] 使命
- 保障市民嘅生命財產免受火災或其他災難侵害。
- 提供有關防火措施同火警危險嘅意見。
- 教育市民,並提高公眾嘅消防安全意識。
- 為傷病者提供急救護理同運送往醫院的服務。
[編輯] 信念
- 保持高度嘅廉潔正直。
- 發揮專業精神、精益求精。
- 致力提供優質服務。
- 時刻準備面對挑戰、勇於承擔責任。
- 維持良好士氣同團隊精神。
[編輯] 歷史
香港嘅消防處係負責防滅火警同救護工作嘅政府部門,屬於香港紀律部隊之一。佢嘅前身係香港警務處轄下嘅消防隊,成立於1868年5月9日,初期主要係負責本港嘅滅火工作,喺火警發生時,保障市民生命同財產嘅安全。1953年7月1日,消防隊從醫務署接管咗非緊急救護服務,自始所有救護資源都交由消防隊管理。1960年成為獨立嘅政府部門消防事務處,之後喺1983年7月改稱為消防處。1992年,消防處宣佈分期將非緊急救護服務交返俾醫院管理局及醫療輔助隊負責。
[編輯] 架構
分成三個消防行動總區、消防安全總區、牌照及審批總區、救護總區、總部總區,仲有行政科。香港消防處員工人數達9,351人,由消防處處長掌管,下設副處長職位,幫處長手處理有關事務。
[編輯] 主要職責
主要嘅職責包括:
[編輯] 滅火
迅速處理火警召喚,同有效咁執行陸上同海上嘅滅火工作。
[編輯] 救援服務
提供快捷有效嘅海陸救援服務。
[編輯] 防火
向市民提供有關防火措施嘅意見、提高市民嘅消防安全意識同執行消防安全嘅規定。
[編輯] 緊急救護服務
迅速處理救護召喚,同提供快捷,有效,先進嘅緊急救護服務。
[編輯] 歷任首長
- 消防隊監督
- 查理士·梅理
- 消防隊消防總長
- 費絲·亨利 (1940年-1947年)
- 威廉·史密夫(1947年-1949年)
- 哥文 (1949年-1960年)
- 消防事務處處長
- 哥文 (1960年-1961年)
- 覺士 (1961年-1965年)
- 梅樂禮(1965年-1970年)
- 活特 (1970年-1975年)
- 尉遲新(1975年-1983年6月30日)
- 消防處處長
- 尉遲新(1983年7月1日-1984年)
- 何萬勝(1984年-1987年)
- 馬柱 (1987年-1992年)
- 林淔源(1992年-1995年)
- 張彼德(1995年-1998年)
- 曾廣豫(1998年11月2日-2001年9月19日)
- 許競平(2001年9月20日-2003年1月5日)
- 林振敏(2003年1月6日-2006年1月)
- 郭晶強(2006年1月-)
[編輯] 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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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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